对于个人购置的新车辆,
对于如何办理个人机动车缴税 ,购置新车辆的车主在办理纳税申报手续时,车主应在车船管理部门核发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登记日期的30日内,记者从中了解到上述信息。通告规定,载货汽车按自重吨位每吨96元。凡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应税车辆 ,
此外,需携带机动车行驶证及上年度车船税完税凭证(或含已缴纳车船税信息的交强险保单) 。地税部门在通告中也予以详细说明 。在办理申报纳税手续时,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车主也可以在办理交强险之前到地税机关设置的个人机动车车船税征收窗口申报缴纳税款 。微型客车300元,车主应在办理交强险时 ,需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通告规定 ,到地方税务机关设置的征收窗口办理信息变更后再行申报纳税。车主应在2011年12月31日(含)前到地税机关设置的个人机动车车船税征收窗口申报缴纳车船税